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。
跳到主要內容
點擊,搜尋功能
檔案下載
影音專區
新北食安地圖
意見回饋
網站導覽
全站搜尋
食安事件專區
最新消息
食品揭露專區
業者專區
關於平台
食安專欄
檔案下載
影音專區
新北食安地圖
意見回饋
網站導覽
食安事件專區
最新消息
食品揭露專區
業者專區
關於平台
食安專欄
點擊,搜尋功能
點擊,搜尋功能
:::
首頁
最新消息
公告本轄「20桌以上筵席餐廳之業者」、「連鎖餐飲業者(至少5處以上)」及「貯存肉品或水產品於本轄冷凍、冷藏倉儲之製造、輸入及販售業者(資本額3,000萬以上)」,應訂定庫存報廢、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,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,且紀錄至少保存2年。
cc-facebook
cc-twitter
cc-line-text
cc-content-copy
cc-print
法規政策
39
發布日期: Nov 23, 2020
公告本轄「20桌以上筵席餐廳之業者」、「連鎖餐飲業者(至少5處以上)」及「貯存肉品或水產品於本轄冷凍、冷藏倉儲之製造、輸入及販售業者(資本額3,000萬以上)」,應訂定庫存報廢、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,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,且紀錄至少保存2年。
法規政策
39
Nov 23, 2020
Prev.
/w/foodtracer/News?index=6
Next.
推薦閱讀
法規政策
完整食品包裝標示相關法規(上)
法規政策
公告位於本轄之「食品添加物製造工廠」、「冷凍食品製造工廠」及「食用油脂工廠」,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並作成紀錄。
cc-facebook
cc-twitter
cc-line-text
cc-dots-horizontal
close
COPY
SHARE
Prev
Nex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