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政策
發布日期: Nov 27, 2019
公告本轄「3星級以上旅館附設餐廳」,應訂定庫存報廢、逾期食品之回收銷毀機制及退貨處理程序,其流向應以書面或其他足以查考方式記錄,且紀錄至少保存二年。
法規政策
Nov 27, 20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