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政策43
發布日期: Nov 27, 2019
公告本轄「連鎖飲冰品業者(位於本轄直營或加盟經營據點之現場調製飲冰品業者)」及「國際觀光旅館附設餐廳」,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,公開其負責人、管理衛生人員、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,提供消費者知悉。
法規政策43
Nov 27, 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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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轄「20桌以上筵席餐廳之業者」、「連鎖餐飲業者」、「連鎖食品烘焙業」、「大賣場及連鎖超市」及「政府機關員工餐廳」,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,公開其負責人、管理衛生人員、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,提供消費者知悉。
法規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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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位於本轄具工廠登記之「澱粉類食品工廠」,應每年安排負責人及從業員工接受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並作成紀錄。
法規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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