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DA1120112衛授食字第1111302885號函-隨餐附贈調味包標示規定(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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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針對隨餐供應包裝食品(如番茄醬包、醬油包等)標示規定如下:
1.最大表面積大於20平方公分者,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標示產品資訊。
2.最大表面積不足20平方公分者,可依「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」規定標示。
詳細資訊如附件,如對於隨餐附贈包標示有任何意見者,請於112年3月13日(一)前逕洽衛生福利部提出。
小包裝標示規定說明影片: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hBy4LHdskw
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:https://www.foodlabel.org.tw/FdaFrontEndApp
食品標示諮詢信箱:foodlabel@hibox.biz
食品標示諮詢專線:0800-035-958(代表號,2線)、03-561-9633
(行動電話及國際電話用戶請撥打: 03-561-963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