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稿
發布日期: Jan 18, 2022
111年新北市春節抽驗專案新聞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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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 18, 2022
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參考資料

民國 111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

新北市 111 年度春節應景食品 7 件不合格 簡易試劑送民眾

 

農曆春節來臨,為使民眾食得安心,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春節應景食品, 檢驗項目包括農藥殘留、重金屬、動物用藥殘留、防腐劑、甜味劑、保色劑、 漂白劑、硼酸及其鹽類、真菌毒素及著色劑等,共抽驗 183 件應景食材,計 7 件不合格,已命其下架回收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或移請所轄衛生局追 辦。為讓民眾可以自行快速檢測二氧化硫、皂黃及過氧化氫,即日起於各區衛 生所贈送簡易試劑,送完為止。

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明,此次抽驗包含生鮮蔬果、禽畜肉品、水產品、 花生製品、色澤鮮艷節慶食品、澱粉類製品、蝦仁、糖果零食、休閒食品、禽 畜加工食品、糖漬鹽漬果實類食品、醃製蔬菜、水產加工品及脫水食品等。其 中有7件違規食品包含:2件「巴西蘑菇」皆檢出重金屬鎘 6 mg/kg(2 mg/kg) 及1件「竹笙」檢出重金屬鎘 6 mg/kg(2 mg/kg);另有1件「豬肉絲」檢出防腐 劑己二烯酸 2.50 g/kg(2.0 g/kg)、1件「酸菜心」檢出二氧化硫0.172 g/kg(0.03 g/kg以下)、1件「筍茸」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1.54 g/kg(0.6 g/kg)及漂白劑二氧 化硫0.560 g/kg(0.03 g/kg以下)及1件「高麗菜乾」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0.98 g/kg (0.6 g/kg),皆超出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標準。

許朝程指出,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,經命限期改正 複抽若仍與規定不符,將依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規定,可 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;食品製造業者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 圍及限量標準,依同法第18條及47條,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 鍰,針對違規產品均移由各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。

許朝程表示重金屬鎘為食品中可能含有之微量金屬污染物,食物引起的重 金屬危害以慢性中毒為主,恐導致腎病變、骨質疏鬆等;另食品添加物苯甲酸 及已二烯酸食用過量,會刺激腸胃道造成腸胃不適等症狀;二氧化硫食入過量 除會造成腸胃不適外,更會引起氣喘病患者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如哮喘與 呼吸困難等症狀。

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,應選擇信譽優良的供應 商,並索取進貨憑證或檢驗合格證明,其作業場所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 則,確保所製售之產品皆符合衛生安全;且使用食品添加物時亦應遵守食品添 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。並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應選擇具有 良好信譽商家的產品,並對於產品標示之添加物種類應詳加了解,另外應避免 偏好食用少數食材,宜均衡攝取多樣食物,降低因重金屬累積而造成慢性危害 的風險,以確保食用安全。

資料詳洽:食品藥物管理科長 楊舒秦 電話:2257-7155分機2211、0955-967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