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政策
發布日期: Nov 27, 2019
公告「連鎖飲冰品業者(至少於本轄設有3處以上直營或加盟經營據點之現場調製飲冰品業者)」及「西式連鎖速食業(至少於本轄設有5處以上直營或加盟門市)」,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,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。
法規政策
Nov 27, 2019